國立東華大學導師生活動費運用原則
本校導師生活動費之運用,除辦理有助學生學習及身心適應之活動、參訪、講座及師生聯誼活動外,依據「國立東華大學導師經費支給要點」第二條第二點所示,須辦理系(所)學生職涯探索活動,含生涯規劃、學習輔助等主題。
另,於辦理師生聯誼活動等誤餐費之支用,請參酌比照「國立東華大學校務基金自籌收入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及研討(習)會支給基準」所示,每人每餐上限為300元,應不宜鋪張浮濫。